11月16日 星期二 00:12
人不能離土而居,土地或樓房產權於個人而言,是基本生活條件、家庭財富累積工具甚至是生涯規劃的歷程。土地房產的政策,是國之大政。
二次大戰 之後,西方有兩大類房屋政策。第一類是福利國家提倡的公共住宅,類似歐陸的廉租屋、香港的公屋。此法迅速滿足住屋需求,人民毋須花費巨款買屋,毋須拼搏賺錢,餘暇較多,有閒錢花費,百業繁榮,人民產生對國家的歸屬感和對政府的信任,一下子令社會穩定下來。以前香港政府大量興建公屋,也是期望在一九六七年的暴動之後,迅速穩定難民社會,加強港人的歸屬感,信賴政府。
廉價公屋令民眾安居,又可隨時轉工和搬家,人的流動和混居,刺激文化創意。人民不以房產作為累積財富的工具,不急於儲蓄。久之,人民雖然認同國家,但思想自由,行為多元化,政府魄力不足,便失去權威。
第二類房策是美國 和日本 的方法,以私人主導房屋供應,發展商興建新屋,銀行供給低息房屋貸款,業主長期供樓。人民以擁有房產為榮,為了償還貸款,辛勞工作,屋貸成了共同的生涯規劃(life planning),背負住屋貸款的人往往膽小怕事,不敢造次,在政治上因循守舊,自私短視,有利於維繫資產階級黨團主導的政治。
香港回歸之後的房策轉變,如是觀之,真相大白焉。
刘再复:直声满学院——怀念吴世昌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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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刘再复
《刘再复散文精编第1卷师友纪事》2011年,第72-76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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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世昌先生是我尊敬的学者,鲍彤是我尊敬的改革思想者。而吴世昌先生又是鲍彤的舅父,所以,我怀念起吴世昌先生时总是想起鲍彤。而听到鲍彤的消息时,总是想起吴世昌先生。去年,我从《纽约时...
15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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